索引号: | 公开方式: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2-12-26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
嘉善县三维城乡建设测绘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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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号:浙测资质审〔2012〕25号
申请人:嘉善县三维城乡建设测绘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志林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魏塘镇解放西路53号楼1单元203室
你(单位)于2012年11月14日提出的“乙、丙、丁级测绘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受理号:嘉测资质受〔2012〕2号)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丙测资字33106012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业务范围及作业限额:工程测量:四等以下控制测量;15平方公里以下1:500、20平方公里以下1:1000、30平方公里以下1:2000、6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地形测量;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规划检测测量(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日照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测量;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米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工程测量;200公里以下线路工程测量;200公里以下地下管线测量;多孔跨径总长在30米以下的桥梁测量;3公里以下隧道测量;相应于上述限额竣工测量。地籍测绘:四等以下平面控制测量;15平方公里以下1:500、20平方公里以下1:1000、30平方公里以下1:2000、60平方公里以下1:5000界址测量、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地籍图测绘、面积量算。房产测绘:四等以下房产平面控制测量;规划用地面积在5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房产面积预测算、房产面积测算、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房产图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县级行政区域以下外业采集的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图数字化、建立数据库、建立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外业地理信息数据采集。 请持本决定书到我局政策法规与行业管理处换领《测绘资质证书》。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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