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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安土让告字[2011]16号)
发布日期: 2011-12-14 15:13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土让告字[2011]16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百汇大厦南侧地块 宗地面积:  2998平方米 宗地坐落:  百汇大厦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街巷用地
投资强度:  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80万元
起始价:  861万元 加价幅度:  86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14日2011年12月28日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12月14日2011年12月28日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8日15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12月2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1年12月29日09时30分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商银行三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的四幅地块设有保留价,成交后受让单位须缴纳总成交价10%的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2、报名截止时,如报名参拍人数不足三家,则该宗地即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挂牌竞买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25日下午3:00。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至2011年5月23日下午3:00.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资产管理科或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国土资源交易分中心
    联 系 人:国土局:冯小姐 周先生,招投标中心:吴小姐
    联系电话:国土局(0572-5021600),招投标中心(0572-5129118)
    开户单位: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安吉县工商银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097014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201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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