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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11-12-14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温州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洞头县元觉乡小北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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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洞头县元觉乡小北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事项公开 浙矿交公开[2011]019号 根据《浙江省矿业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浙土资发〔2011〕18 号)的规定,现将“温州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洞头县元觉乡小北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协议受让人: 温州华港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二、采矿权取得方式: 协议方式出让。 三、矿区基本情况 1、采矿权名称:温州状元岙港区化工码头工程洞头县元觉乡小北岙村建筑用石料(凝灰岩)矿。 2、矿区位置:位于洞头县城348度方向,直距约7公里的状元岙岛北侧,行政隶属元觉乡。 3、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矿区范围由27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0.1343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坐标如下:(1980西安坐标系)
5、采矿权出让期限:自采矿许可证颁证之日起3年。 6、生产规模:暂定110万立方米/年(约275万吨/年)。 7、矿区资源量:经浙土资储备字〔2011〕47号备案的地质报告中估算矿区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313.22万立方米(783.04万吨);土体量7.82万立方米(15.65万吨);强风化体量10.04万立方米(22.09万吨)。 四、采矿权出让所得的确定及收缴方案 根据洞头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协议出让价格为1359.87万元,该价格不低于经省厅(浙土资矿评备〔2011〕137号)备案的采矿权评估值(1359.87万元)。采矿权出让所得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所得就地缴入洞头县财政专户,并按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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