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10-1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土资厅函〔2010 〕935 号 | 公开日期: | 2010-09-16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苍南县凤池乡垟岙普通建筑用石料整合矿区采矿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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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苍南县凤池乡垟岙建筑用石料整合矿区采矿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的请示》(苍土资〔2010 〕152 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整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矿整合办〔2010〕2号)和《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浙矿整合办〔2010〕5号)要求,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苍南县凤池乡垟岙普通建筑用石料整合矿区采矿权协议出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1、采矿权名称:苍南县凤池乡垟岙普通建筑用石料矿。 2、采矿权受让人:苍南县顺祥建材有限公司。 3、开采矿种:普通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4、矿区范围:整合后的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圈定,面积为0.0683平方公里,开采深度自157米至55米。矿区范围坐标见附件。 5、资源储量:温土资储备字〔2010〕2号备案通知书称,该整合矿区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1316.41千立方米(343.58万吨),宕碴120.51千立方米(24.11万吨),合计1436.92 千立方米(367.69万吨);扣除原有两个老矿区苍南县洋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保有资源储量(122b)33.58 万吨、苍南县顺祥建材有限公司矿区保有资源储量(122b)62.41 万吨,本次实际出让资源量为271.7万吨。 6、出让期限:6年3个月。 7、采矿权出让所得确定及缴纳方案:采矿权协议出让价不得低于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经省厅备案后的采矿权评估值;同意采矿权出让所得分三期缴纳。相关内容应在出让公告中明确。 二、你局应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 〕57号)规定的程序实施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与受让人签订《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在规定时间内就地缴纳出让所得,并按浙财建字〔2008〕98 号文件规定比例分成上划。 三、本批复有效期与采矿权评估报告有效期一致,逾期自行废止。 附件:苍南县凤池乡垟岙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拟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1980坐标系)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苍南县凤池乡垟岙普通建筑用石料矿拟出让采矿权的矿区范围(1980 坐标系)
抄送: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 年9 月14 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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