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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10-108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0-12-01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新设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等2 个采矿权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0-12-01 15: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新设置采矿权的请示》(丽土资〔2010 〕116号、丽土资〔2010〕117号)收悉。经研究,一并批复如下:

  一、浙江遂昌正中萤石精选有限公司投资完成了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的勘查工作(勘查许可证号:T33120090203023628),并办理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手续(浙土资储备字〔2010 〕62号);浙江大金庄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完成了遂昌县柘岱口乡横坑坪萤石矿的勘查工作(勘查许可证号:T33120080503006978),并办理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手续(浙土资储备字〔2010 〕11号)。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10年萤石开采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2010〕95号)规定,同意上述探矿权人在其勘查区范围申请采矿权,新设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等2个采矿权,具体见《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等2个采矿权批复表》(附件)。

  二、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有关规定,2个采矿权分别由采矿权申请人向省厅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办理采矿登记并领取采矿许可证。

  三、上述采矿权人开采的萤石总量指标,在省留指标中解决,纳入你市萤石总量控制目标责任制;并由遂昌县国土资源局与采矿权人签订《2010年浙江省萤石开采总量控制合同书》后生效。

  四、新设采矿权分别位于《遂昌县矿产资源规划》开采区,要督促创建省级、国家级绿色矿山,加强对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与采矿权人签订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足额收取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做好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

  五、本批复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1年。

  附件:遂昌县云峰镇处坞萤石矿等2个采矿权批复表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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