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办事服务 > 办事查询 > 审批结果公开 > 测绘及海洋
索引号: 公开方式:
文号: 公开日期: 2008-11-18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温州市大维测绘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08-11-1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江省测绘局关于批准测绘资质的通知
 
浙测资审〔2008〕47号
 
温州市大维测绘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和省测绘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你单位申请,温州市规划局核实,我局审查,现批准你单位《测绘资质证书》持证资质,证号:丁测资字33103013。准予承揽的业务范围为:
  工程测量:等级以下控制测量;5平方公里以下1:500、8平方公里以下1:1000地形测量;局部市政工程测量;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测量;50公里以下线路工程测量。
  请于2008年11月30日前到我局测绘管理与政策法规处领取《测绘资质证书》。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分享: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