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07-0386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7-09-28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新设象山县石浦镇前门塘虎爪头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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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设象山县石浦镇前门塘虎爪头山 建筑用石料采矿权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7〕547号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在象山县石浦前门塘虎爪头山开设采矿点的请示》(甬土资〔2007〕9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象山县石浦镇前门塘虎爪头山建筑用石料采矿权1宗,开采规模暂定80万吨/年,开采年限暂定1年,初定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值:X:3227950,Y:41386735。 二、该采矿权应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三、要依法做好该采矿权公开出让相关基础工作,并提请当地政府协调好相关事项后,按规定程序实施公开出让。出让工作须严格遵循市场规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到位。 四、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治理责任,签订治理责任书。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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