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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7-04-27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江山市新塘坞白云岩矿区探矿权招标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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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土资矿出 [2007]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受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江山市国土资源局对江山市新塘坞白云岩矿区的探矿权进行招标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探矿权出让概况 1、矿区位置:出让的探矿权位于江山市城区正北方向直距10.5公里的双塔街道办事处新塘坞村。 2、探矿权名称:江山市新塘坞白云岩矿区探矿权 3、探矿权年限:探矿权出让有效期限暂定为2年(可延续) 4、探矿权矿区面积: 0.58平方公里。 二、投标人(竞买人)资格 国内具有法人资格,有勘查、开采所招标(挂牌)矿区矿产资源相适应的资金、技术条件的单位、企业,经江山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要有不低于50万元的资信证明。 三、获取招标(挂牌)出让文件(报名)时间及办法 申请投标(竞买)人须于2007年5月8日上午8:30时起至2007年 5月 17 日下午5:00时前到江山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资信证明。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报名的应同时提供投标(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购买地质资料和挂牌文件(报名资料费200元),并于2007年5月 17 日下午5:00时前将投标(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交纳到指定账户,经确认后,成为投标人。 四、出让方式和招标(挂牌)时间、地点 至2007年5月 17 日下午5:00时止,如有3家或3家以上的投标人的,探矿权出让采用招标方式,于2007年5月18 日9时在江山市国土资源局现场招投标。如不足3家,则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10个工作日。挂牌时间:2007年5月 21 日上午8:30时起至2007年6月 1 日下午4:00时止(节假日除外)。 挂牌地点:江山市招标投标中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千元或其整数倍。招标挂牌均设有底价。本次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投标(竞买)保证金处置方式 中标人或竞买成交者,投标(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成交者,投标(竞买)保证金于招标(挂牌)出让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其他具体事宜见探矿权招标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70-4010761 4033995 联系人:徐先生 吴先生 毛先生 特此公告 江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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