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06-026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6-02-13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新设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大涂塘村官山头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浙土资函〔2006〕27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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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土资函〔2006〕27号 关于新设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大涂塘村官山头西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的批复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要求在北仑区新设采矿权的请示》(甬土资〔200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宁波市北仑区白峰镇大涂塘村官山头西新设建筑用石料(凝灰岩)采矿权一宗,开采规模40万吨/年,开采年限1年,矿区中心点直角坐标X:3301680,Y:41404990。 二、鉴于该矿区为北仑易斯达造船有限公司基础工程建设规划选址红线范围配套专用,原则同意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出让工作程序必须到位,出让方式、对象、价格、开采期限、资源量等必须向社会公示。在公示过程中如另有单位申请开采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拍挂方式出让。 三、必须依法做好采矿权有偿出让相关的基础工作,按规定程序实施有偿出让,要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签订责任书,缴纳治理备用金。 四、其他事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六年二月十日 抄送: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北仑分局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06年2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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