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土地市场>土地出让公告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信息来源: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03-09-05 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9月14日至9月23日挂牌出让一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11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义乌市国际商贸城F、G、H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建设指标概况:

  地块坐落:义乌市国际商贸城一期北侧
  规划用途:市场、宾馆、写字楼
  总用地面积:52.82公顷,其中宾馆0.3392公顷、写字楼0.3588公顷(含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用房)
  建筑密度:≤38%
  容积率:≤1.55
  绿地率:≥25%
  规划设计:市场:1、建筑高度:≤24米;2、建筑层数≤6层(含地下室1层)。宾馆、写字楼:1、建筑高度:≤60米;2、建筑层数:≤17层(含地下室1层)。
  建设规模:市场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以上,15平方米的商位不少于1.2万个
  供地条件:现状
  建设期限: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出让年限:40年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参加竞买者,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以上,总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5亿元(以2002年12月底财务报表为准)的企业;
  2.必须是专业经营大型批发市场为主业的上市企业;
  3.市场成交额位列全国商品交易市场前10名(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为准);
  4.具有大型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建设、管理经验(具体条件见《挂牌出让须知》)。
  5.经营的市场曾获得部、省级授予的“重质量、守信用”荣誉称号。

  三、挂牌出让地块的特殊条款:

  1.市场招商由受让方负责、招商行业要符合义乌市市场行业布局规划,招商方案须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核准;
  2.受让方商位出租的租金须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核准;一次出租的租期不得超过5年;
  3.宾馆建设要求硬件标准在四星级以上,写字楼内必须免租金提供8000平方米以上的管理用房。
  4.本次出让土地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分割转让。
  5.竞得者必须在2003年10月10日前开工,2005年5月10日前竣工。

  四、挂牌出让报名和时间:

  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3年9月7日至9月1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经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详细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79号)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交《挂牌出让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履约保证金1亿元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地点和报价时间: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内,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365便民服务中心大厅电子屏上公示。

  挂牌报价时间:自2003年9月14日上午8时起至2003年9月23日下午4时整。

  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柒亿元(小写¥70000万元),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人民币壹仟万元(小写¥1000万元)。

  六、本次挂牌交易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3年9月4日起到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索取。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