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自然资源部的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扩大公众参与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认真研究《2018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和有关工作,印发了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厅务会议听取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分管厅领导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试点工作,到试点县(市、区)调研指导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完成。二是加快整合信息公开平台。机构改革后,及时召开碰头会,明确我厅门户网站以原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为基础,原省海洋与渔业局、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网站逐步停更。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更名,及时发布各类自然资源信息。三是积极主动抓好整改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对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的意见,厅分管领导召集有关处室、单位专题进行研究,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了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五个方面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全年,厅门户网站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478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405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41条。

三、回应解读情况

我厅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工作,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6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63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5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9月29日,省政协副主席、时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应邀参加由省政府新闻办主办的《有请发言人》节目,畅谈浙江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有关情况;11月30日,我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参加浙江电视台《党建好声音》,介绍自然资源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在抓好信息公开的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海域使用申请审批管理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后,第一时间通过厅门户网站、“两微”发布平台及浙江日报、浙江在线、浙江发布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发布权威信息。

省政协副主席、时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铁雄参加《有请发言人》

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参加浙江电视台《党建好声音》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0件,已办结809件,其他51件正在办理。办结件中:同意公开的687件,同意部分公开的53件,不同意公开的18件(涉及国家秘密的6件,同时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7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6件,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3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的2件。没有无故不予公开的情况。

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我厅申请、查阅查询政府信息、文件的,不向查阅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关于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我厅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19件,其中被依法纠错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件、其他情形7件;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38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18件、被依法纠错14件。收到各类举报投诉1421条。

七、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做好“最多一次”改革事项公开。按照“八统一”要求,全面梳理优化“最多跑一次”事项公开目录、办事指南、权力运行流程图,国土资源、海洋、测绘与地理信息办事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实行土地、矿产资源网上交易,在“浙里办”APP开通交易信息查询功能,实现交易信息“网上查”“掌上查”,2018年,发布土地交易信息10625条,成交出让土地5870宗、面积23.77万亩、金额7367亿元;发布矿业权市场信息73条,成交出让矿业权21宗、金额38亿元。

(三)全面公开征地信息。一是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组织杭州市拱墅区、宁波市江北区等7个县(市、区)全面梳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结合各地实际和群众需求,提出公开的内容、渠道和方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7个试点已于8月中旬通过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组织试点成果验收。二是主动公开征地信息。抓好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到2018年底,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征地项目9838个(批次),公开征地信息25万余条。

(四)做好地质灾害、海洋灾害信息发布。一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2018年,在厅门户网站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35次,其中31次在电视台同步发布;发送手机预警短信12.7万余条。二是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息。2018年,发布海浪警报86份,风暴潮警报39份,24小时海洋灾害预警报风暴潮准确率85.2%,海浪准确率87.0%,海洋防台预警信息发布到位率100%。

(五)做好财务预决算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规定格式,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我厅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和2016决算报表,包括文字说明、收支预(决)算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

八、下一步工作

2018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够,依申请公开答复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的多样化、便民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2019年,我厅将按照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的要求,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新“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围绕机构改革我厅“三定”方案,梳理、完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厅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及时公布。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及时编制我厅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根据当前政府信息公开的任务和工作需要,整合力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组织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