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七个方面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增加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理顺工作关系,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完善制度。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征地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浙土资办〔2016〕39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6〕17号)。三是拓宽途径。围绕重要政策和群众关心的热点,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工作,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29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20次,其中厅主要领导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网站解读政策1次。四是加强督促。结合全系统“工作推进年”“能力建设年”活动,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图1:陈铁雄厅长参加新闻发布会,发布我省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按照《条例》、《办法》和省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报刊年鉴等对外传播信息的窗口和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类土地和矿产资源行政审批结果信息、土地出让结果信息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信息。同时,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扩大国土资源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增强时效性,扩大影响力。2016年,新增和变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64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6083条,政务微博发布信息73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29条。


  

图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7件,经审查后均以书面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346件按申请内容予以公开,3件申请内容不属于公开范围,8件告之需补正材料,43件告之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属信访事项,己告之申请人并转我厅信访部门办理。没有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无故不予公开的情况。

  

  

图3: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我厅申请、查阅查询政府信息、文件的,不向查阅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关于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以我厅为被告的信息公开诉讼17件,已办结案件中被依法纠错1件,驳回原告诉讼3件,其他情形13件;以我厅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或国土资源部提起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33件,结果是10件维持原政府信息公开行为、13件被责令重新处理、撤销、确认违法。收到各类举报投诉3691条。

   

   


行政复议情况(33件)

行政诉讼情况(17件)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10件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

3件

被依法纠错

13件

被依法纠错

1件

其他情形

10件

其他情形

13件


  表:行政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六、关于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情况

  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厅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暂予保留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及时调整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2016年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2909条。

  (二)国土资源市场交易信息公开情况

  1.土地交易信息公开情况。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信息和供应结果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发布土地交易信息44892条,其中土地供应计划1条、出让公告3889条、成交信息9907条、供应结果(出让结果)31095条。

  

  

图4:土地交易信息公开情况


  2.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实行矿业权出让转让“六公开”,强化矿业权出让转让基本信息公示公开。2016年发布矿业权市场信息60条。

  (三)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及时公开征地信息,保障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落实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明确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范围、方式、渠道。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基本完成了2008年7月1日以来的征地信息补录工作。深入推进“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完善“征地阳光工程”专栏,通过专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征地信息。

  2.地质灾害信息发布情况。通过厅门户网站、短信等平台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遇突发事件,加密预警信息发布频度;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立即按程序上报相关信息,并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将灾情、发生原因、灾害应急救援进展情况等在国土资源通讯、国土资源门户网站对外公布。2016年,累计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48次,手机预警短信9.3万余条。

  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继续推进财务预决算公开。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和规定格式,2016年3月2日公开我厅部门预算报表,包括文字说明、2016年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10月31日公开决算报表,包括文字说明、2015年省级部门收支决算总表、2015年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2016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办法》的要求及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彻底,与社会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不足等。2017年,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全面提高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充分利用好新闻发布会和新媒体等平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供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和制度宣传,营造良好的信息公开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