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3-03-18

    2012年,我厅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促进了社会稳定,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我厅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点,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全面梳理和优化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12年度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252件。二是不断完善在线办事服务。按照“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理念,认真梳理办事项目,公开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综合执法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理流程,并提供审批进度和结果的查询,同时提供在线办事咨询,进一步拓展在线办事服务范围。三是扎实开展网上交流互动。2012年,我厅通过门户网站受理各类投诉咨询3107件,其中厅长信箱1185件、违法举报1001件、效能投诉101件、在线咨询820件。除涉及信访的信件外,各类信件均在3-15个工作日内答复,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实现按时回复率和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查、答复、查询、监督保障等方面的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为方便群众申请,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平台。2012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3起,申请公开事项予以公开数量307件。经审查后均以书面方式答复申请人,没有出现申请的政府信息无故不予公开的情况。2012年,我厅办理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交办件118起,提供信息59件。

  (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目前,我厅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涉及的相关费用暂未向申请人收取。

  (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以我厅为被告的信息公开诉讼2起,结果为驳回诉讼请求;以我厅为被申请人向省政府提起的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起,结果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和维持我厅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2012年的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厅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难以完全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尚有欠缺;二是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公开工作特别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敏感问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并及时更新信息。

  二是加强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大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县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探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提高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