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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2437/2025-006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浙自然资提〔2025〕218号 公开日期: 2025-06-12
发布单位: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温10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日期: 2025-06-12 14:2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吴武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解决杭温高铁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温105号)收悉。该建议对于助力推进杭温高铁项目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建议明确新增用地项目名称、报批路径,并由省里统筹解决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特别是考虑到杭温高铁新增用地已全部被占用,非主观原因造成违法,同意按现状予以土地组件报批。

我厅积极支持杭温高铁项目建设,在用地方面做好政策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温州段)项目用地已于2020年7月24日批准,批准用地面积174.6507公顷,其中永嘉县101.8858公顷。项目开工建设后,因部分配套设施选址变更等原因,形成新增建设用地55处、114.87亩用地需求。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改进优化能源、交通、水利等重大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36号)第七条“建设单位按要求履行建设项目线路、位置变更审批程序,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项目核准或初步设计批准的机关同意后,向市、县人民政府提出调整用地申请”的规定,对项目新增的用地需求,项目业主可以加快初步设计变更程序,在完成违法用地处置并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项目核准或初步设计批准的机关同意后提出用地申请。我厅积极支持温州市将该项目申请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用地清单,争取使用国家用地计划指标予以保障。同时,该项目申请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我厅将积极予以支持并按规定进行全额保障。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温州市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做到重大建设项目省级审查即来即办、限时办结,加快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厅门户网站(https://zrzyt.zj.gov.cn/),了解用地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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