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5-004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浙自然资提〔2025〕24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28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丽6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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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设厅: 代勇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加快山区县和革命老区燃气管网建设的建议》(丽64号)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厅积极支持山区县和革命老区燃气管网建设,在用地方面,指导地方用足用好现有用地保障政策,统筹做好燃气管网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为支持山区海岛县民生补短板项目和优势特色产业加快落地,自2023年起,我省实施山区26县民生及产业扶持三年行动,省级给予每县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用于保障民生及产业补短板项目用地。今年我厅开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民生共富用地保障专项行动,继续实施山区海岛县(含调出县)民生及产业扶持,给予每县限额200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积极支持山区县优先保障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加快落地。同时,指导各地做好燃气管网建设项目土地供应保障,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用地,指导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合理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依法依规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指导山区县和革命老区按“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争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山区县和革命老区燃气管网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积极指导山区县和革命老区做好项目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在用地审批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推进项目早开工、早落地。 以上会办意见,供参考。 联 系 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祁莹莹 联系电话:0571-88877893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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