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19-10101134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2-06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
四、土地复垦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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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省政府〔1993〕33号令),省土地管理局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审查核定土地管理收费的通知(财农〔1991〕195号),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征收范围: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损毁土地 标准: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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