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部门预算 | ||
|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省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省重大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和海洋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省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指导全省海洋行政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参与拟订全省海洋发展战略、政策。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三)负责海洋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资源开发活动。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 (十四)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 (十五)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省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十六)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参与相关谈判和磋商。 (十七)负责自然资源督察和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对市县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市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牵头指导开展全省违法建筑治理工作。 (十八)管理省林业局。 (十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厅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中心、厅属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厅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服务中心(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厅属浙江省自然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厅属浙江省自然资源征收中心、厅属浙江省国土整治中心、厅属浙江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厅属浙江省海洋科学院、厅属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和厅属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预算。 二、2025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终结转结余。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收支总预算309,633.36万元。 (二)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收入预算309,633.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2,261.13万元,增长85.0%,主要是厅属事业单位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596.24万元,占21.2%;事业收入6,749.19万元,占2.2%;事业单位经营收入78,959.28万元,占25.5%;其他收入13,335.61万元,占4.3%;上年结转结余144,993.04万元,占46.8%。 (三)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支出预算167,794.8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0,648.79万元,增长14.0%,主要是事业单位经营预算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4,547.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26.2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0,579.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24.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8.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141.57万元,占20.9%;日常公用支出7,216.30万元,占4.3%;项目支出46,477.69万元,占27.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78,959.28万元,占47.1%。 年终结转结余141,838.53万元。 (四)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596.2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65,596.24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823.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4.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095.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3.7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8.00万元。 (五)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596.2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1,453.75万元,减少14.9%,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减少安排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823.36万元,占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1.57万元,占5.0%;卫生健康支出734.15万元,占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7,095.46万元,占87.0%;住房保障支出3,533.70万元,占5.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8.00万元,占0.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823.36万元,主要用于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5.31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8.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747.16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60.37万元,主要用于厅本级及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20.67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3.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498.13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819.64万元,主要用于厅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1,771.09万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及管理方面的支出。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409.78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89.8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等方面的支出。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551.0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宣传、内部审计、财务监督,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1,887.74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工作支出。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2,713.7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170.0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437.00万元,主要用于海岛和海域管理方面的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洋战略规划与预警监测(项)1,302.30万元,主要用于海洋战略规划、发展海洋经济,海洋调查评价与管理、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与减灾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11,861.35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7,159.10万元,主要用于厅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5,424.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10.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123.60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158.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六)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34.03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0,963.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5,77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44.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80万元,减少7.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29.3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公室批准的因公出国(境)计划等开展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9.0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80万元,减少18.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80万元,减少100.0%,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了1辆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2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应急中心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6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23万元,增长1.2%,主要是办公设备更新购置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5,517.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7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437.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407.3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6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9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75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4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6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80,612.65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反映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反映用于专项基础科研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经费支出,包括行业标准和规程、政策法规、审计监督、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用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方面的支出。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反映用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开展陆域海域公益性基础地质调查、重要能源资源矿产调查;服务国民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开展重要经济区和城市群综合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和水文地质环境调查;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等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相关地质调查工作;以及加强地质资源环境信息化建设,提高地质调查能力和科技水平等相关支出。 2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反映用于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管理,矿业权管理,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洋战略规划与预警监测(项):反映用于海洋战略规划、发展海洋经济、海洋调查评价与管理、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与减灾等方面的支出。 3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反映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应用与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3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