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制订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厅重要会议活动、厅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
(三)负责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
(四)组织起草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报告,上报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有关综合汇报材料和厅主要负责同志重要文稿。
(五)负责政务督查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绩效考评,负责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
(六)负责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分办督办工作。
(七)牵头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八)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
(九)组织协调厅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承办厅党组、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