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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4-04-25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杭州同济测绘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日期: 2024-04-25 11:11 浏览次数: 字体:[ ]

浙自然测许〔2024〕55号

申请人:杭州同济测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军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20号4幢2楼203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甲测资字33101193

有效期至:2029年4月22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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