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安华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厅申报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规划选址,为充分听取意见,现将安华水库扩容提升工程规划选址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4日,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12月9日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杭州市西溪路118号)。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听证、可在公示期间及公示期满后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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