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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8-10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中国自然资源报

浙江完成第一阶段金矿硐排查任务
发布日期: 2022-08-10 07:43 浏览次数: 字体:[ ]

记者从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获悉,自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以来,浙江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系统开展、加快推进工作。目前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排查工作已经完成,现场排查金矿硐46个,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迅速启动部署,压实责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第一时间向省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了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成立省级联席会议,从地勘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印发行动方案,明确分工;组织召开重点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参加的部署推进会,印发排查工作通知,确保行动任务及时落地;压实责任,落实属地县级责任主体,要求有行动任务的市组建联席会议,有行动任务的县组建工作专班,认真组织排查、查处和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排查、摸清底数。以自然资源部下发清单上的15个金矿山为基础,系统清理全省查明储量矿区、废弃矿山、在采矿山、探矿项目及历史探矿坑道等,涉及可能有金矿硐分布的点位118处,全部纳入排查清单。在此基础上依靠地勘单位等支撑力量开展现场排查,通过资料梳理、实地调查、群众走访等方式,对每个点位逐一开展金矿硐排查工作,已查明金矿硐46个,全部纳入排查APP实地在线填报,其中已完成封堵或正在封堵的矿硐35个、准备封堵的11个。对“洗洞”涉及的相关问题线索,通过查看历史资料、矿硐现场、环境状况、违法案件、管理机制等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洗洞”问题。

三是与相关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浙江省对排查出未封堵的金矿硐,立即组织封堵,有15个矿硐在排查期间实施封堵。同时,利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契机,把所有金矿矿业权全部纳入矿产督查范围,将废弃矿井盗采、在采矿山越界开采、勘查项目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并纳入整治行动,要求各地要将打击违法贯穿于行动全过程,对典型重大案件要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加强统筹结合,将专项整治行动与绿色矿山建设、扫黑除恶行动、打击砂霸矿霸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

四是健全机制,提高效能。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对排查出的金矿硐全部建立台账,实施整治销号制度,整治一项销号一项。加强问题跟踪,重点问题由专人督办。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行动任务纳入各地年度考核指标之中,对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格任务进度考核。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和各部门间的高效联动,定期通报、定期碰头,每两个月开展一次部门共同参与的“边排查、边整治”快速反应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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