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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2-04-20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湖州日报

湖州市实行“田长制”守牢耕地红线 让“良田”归“粮田”
发布日期: 2022-04-20 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

德清县禹越镇三林村“田长”沈海良日前通过“数字乡村一张图”的影像比对,发现三林南村一处2.34亩耕地有被开挖的迹象,实地巡查后发现该耕地的确被偷偷开挖成了鱼塘,且工程已进行大半。沈海良马上上报村委,并督促土地承包者立即实施复垦,经过两天时间的回填,耕地已经恢复原貌。

这是我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去年,德清县和长兴县在全省率先推行“田长制”试点,实现责任到人,运用数字化智慧管地,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今年3月底,我市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乡、村五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全市初步确定各级田长 1256名,村级巡查员2276名。

“通俗来讲,田长就是‘一田之长’,与农田有关的事都归他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处处长蒋小凡介绍,各级田长的主要职责是巡查、发现、制止、报告耕地变化情况和基层耕地保护宣传。在德清县和长兴县的试点中,还充分调动普通群众的作用,让志愿者和社会人士等参与“田长制”工作,实现重点区域和高风险区域的重点巡查管控,实现人员的合理配置,最大程度发挥巡查人员巡查效率,及时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线索。

同时,我市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和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将市、县、乡、村四级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粮食生产功能区保护面积上图入库,层层落实到人、到田块,纳入相应的田长管护责任范围。全面推行“耕地智保”“天巡地查”等应用场景,采用视频监控、遥感监测、卫片执法等数字化手段,全覆盖、无死角监督耕地变化。

“‘田长制’的推行,充分压实了属地管理责任,调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土地防控进一步细化到村组,每个区块落实专人负责,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落得更细、更准。”德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保科科长沈铖杰说,依托田长巡查系统,进行定点跟踪处置,落实发现、上报、整改、销号的闭环,实现了“人民的耕地人民来监督”。(记者  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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