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8日至05月17日,我厅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决定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单位和个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