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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4-21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整改现场会在舟山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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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至21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废弃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整改现场会在舟山召开,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主持会议。舟山市委副书记、市长何中伟,舟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姜建明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废弃矿山治理修复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部署要求和袁家军书记指示精神,全力推进废弃矿山治理修复问题整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时期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任务。要以“四六五”系统整改为构架,时刻牢记使命担当、积极展开相互学习,找差距、补短板,一鼓作气、连续作战,确保全省废弃矿山整治修复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要求,要厘清责任体系,分类组织实施,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落实好矿山治理项目监管、工程验收、管理提升等相关职责。要分类实施,结合实际深化细化,做到精准发力,加大资金保障,打开思路,多措并举。要健全长效机制,以系统观念打好废弃矿山整治歼灭战,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完善监管手段,通过“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等方式,对修复项目进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全面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源头治理,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实行季报告制度,健全督察督办机制,完善质量体系,高标准开展治理修复。要筑牢底线思维,严防弄虚作假、偷梁换柱,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严防借废弃矿山修复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 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舟山金塘镇沥港建材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点等四个矿山生态修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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