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1-002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关于《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高新区建筑产业示范基地2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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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洋产业集聚区分局委托上海东海海洋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高新区建筑产业示范基地2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将该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电话:0580-2600175 邮编:316021 附件:2-舟山市钓梁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高新区建筑产业示范基地2出让海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简本).pdf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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