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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10-13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厅用途管制处

接得住·管得好 | 又有14个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通过会审
发布日期: 2021-10-13 20:14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3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浙江为全国首批8个国务院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省份之一。同年3月6日,自然资源部发文将有关用地审批权同步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浙江省高度重视,抢抓机遇,第一时间组织编制《浙江省承接国家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实施方案》报自然资源部备案通过,下发《关于做好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层层履职尽责,做到党中央、国务院有精神、省委、省政府有要求,市县政府、各级部门有行动,确保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10月12日,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国家委托建设用地审批会审会,会议审议通过了14个项目,其中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5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9个,均为交通项目。

本次会审会审议通过的320国道杭州至富阳公路(余杭良渚至老余杭段)改建工程、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杭长高速公路增设南北庄互通工程、351国道临海邵家渡至白水洋段改建工程(邵家渡至永丰段)、新建衢州至丽水铁路松阳至丽水段等5个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0.9946万亩,总投资203.2422亿元;通过的320国道建德杨村桥至会泽里段改建工程、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沪杭高速公路嘉兴服务区增扩建工程、金山至平湖市域铁路(浙江段)、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G235义乌龙回至祥贝段改建工程、205国道开化齐溪大坝至石川段(开化水库淹没段)工程等9个国家委托用地预审项目,预审面积共1.4622万亩。

各地要进一步严把项目落地空间准入关,对项目规划选址、用地规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可行性充分论证,切实保护耕地资源,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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