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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1-01-07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义乌市融媒体中心

事关农村宅基地!浙江义乌又一改革走在全国前列!
发布日期: 2021-01-07 23:13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浙江省义乌市印发了《义乌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益登记工作规则》,相应登记系统也已开发完成,标志着义乌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工作制度和系统应用方面又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9年6月,根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试点工作的函》,义乌市被列为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试点地区之一,以“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为目标,严格按照试点要求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登记试点工作。

《义乌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益登记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综合了各方关切并经过多方衔接,积极探索落实了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了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同时,对宅基地资格权益登记、城乡新社区集聚建设置换权益、资格权益质押、权益凭证网上掌上办理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

举例来说,假设张三在义乌市获批了90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权,但尚未安排具体建造地块,根据《规则》,张三可以办理宅基地资格权益凭证,通过资格权益凭证,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益的质押、有偿退出或有偿调剂,体现宅基地资格权益的财产属性,使农户既可以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又能通过有偿退出或有偿调剂等方式实现财产变现。也就是说,在宅基地的“真空”阶段,农户就可以质押、有偿调剂或有偿退出宅基地资格权益,激活“沉睡”的资产。

“《规则》的出台,是对‘三权分置’权利登记体系的完善,有利于规范化开展宅基地资格权益登记,填补义乌市集聚建设置换权益登记的政策空白。”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登记工作,为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以及国家的宅基地“三权分置”修法提供实践支撑和制度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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