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1-000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1-01-13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海翔港口服务有限公司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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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续期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日(自2021年1月14日起),如对公示项目续期申请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或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514 邮编: 310007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 邮编:325600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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