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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7-07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义乌市:全方位落实“三项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发布日期: 2020-07-07 11:06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形成权责统一、执法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一是制定《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在事前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门户网站中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行政审批流程等内容;在事后公开方面,要求对做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及时上网公示。

二是制定《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执法单位均配备执法记录仪,对笔录制作、现场勘测等重要执法环节,要求影像记录全覆盖,同时将执法全过程记录与合法性审查相结合,建立了合法性审查排除机制,对无法提供影像记录印证的询问笔录、勘测报告在合法性审查中予以排除,不能作为案件依据,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重新修订《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稳步推进法制审核制度。为强化诉源治理,促进依法行政,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16年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开始实施试行法制审核以来,5年来没有因信息公开导致的败诉案件。2018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受理法制审核343件。2019年根据省厅要求重新修订法制审核清单,设立两级法制审核员,制定法制审核清单,以应审必审、有错必究、及时高效的原则,从执法的主体、认定的事实、执法的程序、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撤销、重大行政协议全面开展法制审核,2019年受理法制审核500件,2020年一季度44件,二季度83件。

通过全方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更好的落实“三项制度”,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季度开展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各单位开展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分析在法制审核时发现的问题,编制依法行政季度情况分析报告,全方位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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