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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7-13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7-13 17: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今年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为全面掌握和了解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促进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决定从7月中旬开始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以下简称“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全面客观地检验普法工作实绩,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我省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治宣传舆论氛围。

二、主要目的

通过开展检查验收,全面掌握全省近五年来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情况,总结五年来自然资源管理系统普法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谋划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管理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表彰先进、改进不足、完善制度,推动普法工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三、检查内容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为2016至2020年。涉及本轮机构改革前,主要检查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普法台账及相关工作内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建后,主要检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普法台账及相关工作内容。检查验收重点内容为:

(一)“七五”普法启动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立、工作部署、制度建设等情况;

(二)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情况;

(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

(四)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情况;

(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六)“七五”普法取得的成效;

(七)工作方式创新情况。

四、检查方法及时间安排

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调研、查看档案和会议记录、对照检查标准等方式。

(一)自查。本通知下发后至9月15日为自查阶段,由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照《浙江省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七五”普法检查验收自评考评表》(见附件),逐项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完成本级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做好所辖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查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中要注重收集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并向省厅推荐。9月15日前,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自查报告(含所辖县、市、区)以书面形式上报省厅,同时报送电子稿(电子邮箱:fg88877825@163.com)。

(二)抽查。9月16日至30日,省厅将组织工作组赴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抽查,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议,督促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完成省级总结分析报告,迎接自然资源部和省普法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同时,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进行汇总和初评,按要求选择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向自然资源部申报先进典型。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迎接自然资源部和省普法办检查验收的准备。

我厅工作组组成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本次检查验收是自然资源“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自然资源“七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是对自然资源“七五”普法成果的一次检验。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对自然资源“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总结自然资源普法的成绩和经验,积极树立先进典型,认真组织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确保检查验收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营造氛围。要将本次检查验收作为一次广泛、深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活动,紧密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结合自然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成绩,积极营造自然资源依法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要按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普法基础资料和基础台账的搜集整理工作,充分准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同时,要加强与当地普法办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对检查验收工作的支持,及时向当地普法办推荐自然资源普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典型,把自然资源普法工作推向新阶段。

(五)严肃纪律。各地检查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条规定”实施办法,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和真实情况,确保“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廖琦,电话:0571-88877825。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七五”普法检查验收自评考评表 

附件: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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