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计划完成时间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是否需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
一、中长期规划和重要规划
1
编制《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
省自然资源厅
空间规划局
2021年初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决策程序
二、重大公共政策和重大管理措施
2
制定印发《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
【此件已以“浙政发〔2020〕8号”文印发】
省人民政府
省自然资源厅(耕保处)
2020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53号)、《浙江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4号令)
履行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决策程序
3
制定《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
用途管制处
2020年10月
国家《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省部际联席会议有关工作部署
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决策程序
4
修订《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信用管理办法》
测绘处
2020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
履行公众参与决策程序
三、重大改革举措
(本年度暂没有)
四、重大建设项目
五、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