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公开方式:
文号: 公开日期: 2020-06-02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旗门港大桥)用海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6-02 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对浙江省三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旗门港大桥)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2日),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三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附件: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旗门港大桥)用海公示.pdf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