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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12-02 | |
发布单位: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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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对原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印发的《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浙海渔发〔2013〕19号)作了修改,现就修改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海域海岛处(邮编310007),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jzrzy_hyhd@163.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反馈至:0571-88877704,并在传真件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赵瑾,电话:0571-88877720 2020年12月2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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