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19-10101112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06-06 | |
公开日期: | 2019-06-06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有效性: | 信息分类: | ||
关键词: | 交易 竞买 网上 规定 矿业权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 |||
|
|||
一、制定背景 2018年12月2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调整了《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部分规定,删除了涉及交易保证金的相关内容,提出了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做好交易活动中失信主体信息的记录、管理等工作。为落实文件要求,我厅对《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中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关于调整〈浙江省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 二、主要依据 调整《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主要依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75号)、《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197号)等文件,及《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12号)、《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 三、主要内容 调整了《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的第八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四条。删除了“获取交易保证金账号、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竞得人资格审查、不予退还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等内容,增加了“信用查验、选择合作银行,并由银行提供担保证明信息至网上交易系统、竞得人申请材料复核、出让人取消其竞买人资格、要求其向出让人缴纳起始价30%的违约金、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要求”等规定。 具体为以下七条内容: (一)《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八条调整为“网上拍卖、挂牌交易的基本程序:1.矿业权交易机构发布矿业权网上拍卖、挂牌公告;2.竞买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CA认证),完成网上注册;3.竞买申请人提出竞买申请,通过信用查验,选择合作银行,并由银行提供担保证明信息至网上交易系统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授予竞买人竞买资格;4.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网上报价或网上限时竞价;5.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人;6.竞得人申请材料复核;7.签订成交确认书;8.成交结果公示;9.签订矿业权出让(转让)合同。” (二)《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十七条规定调整为“竞买申请人应凭数字证书(CA认证)在拍卖、挂牌公告规定的网上申请时间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通过信用查验,选择合作银行,并由银行提供担保证明信息至网上交易系统后,经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认获得相应的竞买资格。竞买多个矿业权的,应分别申请。” (三)《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六章“资格审查及合同签订”调整为“申请材料复核及合同签订”。 (四)《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调整为“网上拍卖、挂牌交易结束后,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向竞得人生成竞得通知书,竞得人应按竞得通知书的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到矿业权交易机构复核申请材料与确认手续。确认竞得资格的,与出让人(转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署其它法律文书。” (五)《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调整为“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出让人取消其竞买人资格,要求其向出让人缴纳起始价30%的违约金,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要求: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3.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六)《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三十八条规定调整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要求其向出让人缴纳起始价30%的违约金,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要求: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矿业权出让(转让)合同的;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缴纳交易服务费、矿业权出让收益的;4.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第四十四条规定调整为“竞得人不符合拍卖、挂牌公告、须知等文件规定的竞买人条件而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出让人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由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要求其向出让人缴纳起始价30%的违约金,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要求,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本通知已经公开征求本系统和社会公众意见,对反馈意见按照能吸收尽量吸收的原则整理,共收到6家单位的7条修改意见,采纳6条,未采纳1条。因1条意见建议保留交易保证金,与上级文件关于取消保证金的规定不符合,故不予采纳。 五、实施期限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解读面关: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解读人:黑铮 电话:0571-88877208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