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耕补公示〔2019〕005号
根据《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指标标准农田指标调剂和省统筹补充耕地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20号)有关规定,按照补充耕地指标供需情况,现提出2019年第3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指标调剂拟安排情况 2019年8月19日,我厅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发布了《浙江省2019年度8月份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供应信息公告》(浙耕补公告〔2019〕001号),同意调出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5192.7816亩、补充水田指标14865.3856亩、粮食产能指标11364412.35公斤。 2019年11月18日,我厅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发布了《浙江省2019年11月份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供应信息公告》(浙耕补公告〔2019〕002号),同意调出补充耕地数量指标3200亩、补充水田指标2314.724亩、粮食产能指标1982696.2公斤。 调剂指标供应信息公告发布后,杭州市江干区等9个区(市、开发区)出了调入指标申请,共申请调入补充耕地数量指标4859.7049亩、补充水田指标2494.4289亩、粮食产能指标3620605.02公斤。我厅按要求编制了调剂方案,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联系人:邱滋璐 联系电话: 0571-88007052
附件:2019年度第3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