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耕补公示〔2019〕007号 根据《原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补充耕地指标标准农田指标调剂和省统筹补充耕地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20号)有关规定,按照补充耕地指标供需情况,现提出2019年第5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指标调剂拟安排情况 2019年12月6日,我厅在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发布了《浙江省2019年12月份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供应信息公告》(浙耕补公告〔2019〕003号),同意调出补充耕地数量指标7671.5224亩、补充水田指标7671.5224亩、粮食产能指标6253357.58公斤。 调剂指标供应信息公告发布后,宁波市鄞州区提出了调入指标申请,共申请调入补充耕地数量指标2139.3840亩、补充水田指标2139.3840亩、粮食产能指标1767039公斤。我厅按要求编制了调剂方案,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19年12月24日至2019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 联系人:邱滋璐 联系电话: 0571-88007052 附件:2019年第5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