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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2-15
发布单位: 信息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部署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 2019-12-15 13:21 浏览次数: 字体:[ ]

12月13日,省自然资源厅在杭州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省内先行区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夏晓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条例》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对《浙江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送审稿)》编制情况进行了介绍和解读,对浙江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浙江余姚四明山省级地质公园、长兴县全自然资源类型、浙江五泄国家森林公园、江山浮盖山省级地质公园、缙云仙都省级地质公园、浙江松阳卯山国家森林公园、瓯江主干道青田段和四都港水域等8个地区先行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是自然资源有序监管、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是对中央重大改革工作的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难点,针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内容量大面广、工作持续时间长、权属争议处理难度大、权籍调查难度高等特点,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一要加强协同,落实保障。要成立专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保障人员技术力量,落实工作经费。二要充分准备,有序开展。要收集好国土调查、自然资源专项调查、不动产登记及公共管制要求等资料,充分利用全国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明确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自然状况。核实自然资源公共管制要求信息并做好关联。三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试点地区要先行先试,创新经验,创新方式,依法依规开展登记,为全省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供实践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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