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标补公告〔2018〕05号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36号)有关规定,同意舟山市定海区调出标准农田指标178.152亩(项目范围内质量为一等田部分),具体信息详见附件。请有意调入标准农田指标的单位按要求向我厅提出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省国土资源厅
联系电话:0571-88877650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8月30日
附:2018-52018年度第5批次调出标准农田指标调剂供应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