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土资函〔2018〕60号 杭州市富阳区、龙游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2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36号)有关规定,以及你们提出的调剂指标申请,我厅确定了2018年度第6批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1),已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同意将龙游县补充耕地指标231.5520亩(水田)调剂给杭州市富阳区,调剂总价8104.32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二、请你们在一个月内签订指标调剂协议,完成调剂资金结算,做好调剂补充耕地指标垦造耕地项目资料交接工作。该调剂数据列入杭州市富阳区、龙游县的年度耕地保有量考核。 附件:2018年度第6次补充耕地指标调剂方案(1)清单.xls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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