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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18年度第2批次标准农田指标调剂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18-05-14 12:25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字号:[ ]


浙标补公示〔2018〕3号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关于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调剂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36号)相关规定,按照标准农田指标供需情况,提出2018年度第2批次标准农田指标调剂方案,现将方案公示如下:

  一、拟安排指标调剂情况

  2018年3月26日,我厅在标准农田指标调剂平台发布了《浙江省2018年度第2批次标准农田指标调剂供应信息公告》(浙标补公告〔2018〕02号),同意嘉兴市秀洲区调出标准农田指标1000亩(项目范围内一等田部分)。2018年4月11日受理了《兰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入标准农田指标的请示》(兰政〔2018〕15号)要求调入1000亩(一等田)。我厅根据浙政发〔2014〕25号、浙土资发〔2014〕36号文件规定,拟同意嘉兴市秀洲区调剂给兰溪市标准农田指标1000亩(项目范围内一等田部分),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21日。

  三、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该批指标的调出方、申请调入方,如对我厅拟定的调剂方案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5月21日下午5点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送至:浙江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省国土资源厅5楼507室)。


  附件:2018年度第2批次标准农田指标调剂请示文件附件表格.xls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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