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2437/2023-101011800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06-06-03 | |
发布单位: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
2005年全省国土资源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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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的部署,今年我省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八八战略”和建设“平安浙江”为主线,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着力在“保护、保障、挖潜、维稳、固本”上下功夫,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为中心任务,严格土地管理。 今年土地管理工作的中心任务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广泛开展土地法制教育,深化改革,从严管理,继续整顿,严防反弹。 一是深入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 《决定》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按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抓紧研究拟定开展《决定》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并尽快启动实施。学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和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国情、省情和土地基本国策、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土地犯罪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和《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行办法》等。学习教育要联系当地实际,讲求实效,为《决定》的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学习教育活动实行分级负责,分层培训,上级政府和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检查考核责任。建议省政府在今年的学习计划中,将学习国务院《决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议省委组织部举办一期由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的学习国务院《决定》培训班。 二是紧密联系我省实际,落实国务院《决定》已明确的一系列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省政府将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这次会上已经发给大家,希望同志们认真讨论,提出修改意见。下一步,还要联系我省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的18项配套政策措施,并付诸实施。 三是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防止“反弹”。目前,我省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的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各地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提出的各项防止“反弹”的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彻底解决清理出来的问题,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一旦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省厅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土地审批。一是已撤销的开发区(园区)仍有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等组织机构存在的;二是擅自增设或扩大开发区(园区)范围和开发区(园区)仍在独立行使土地管理权的;三是查实有成片该复耕的土地,尚未有效复耕的;四是拖欠农民征地补偿安置费,包括政府该贴补的基本生活费等保障费用未到位的;五是该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未缴清的;六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未按国务院《决定》要求落实到地块的;七是发生严重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和由征地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尚未依法妥善处理的。 四是进一步完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严格落实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国土资源管理责任书,对其中的耕地保有量与基本农田面积数据可根据折抵指标调剂和基本农田易地代保等变化了的情况予以调整。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继续加大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并在2005——2007年每年新建标准农田100万亩。严肃责任制考核,在保护责任期内每年进行考核,对较好履行责任目标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达到责任目标的,要通报批评;上一年度耕地占补不平衡和基本农田不落实的地方,暂停该地方农用地转用审批,并责令限期补充耕地和补划基本农田。对符合法定条件,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报国务院批准。加快基本农田保护信息系统建设,及时掌握基本农田保护和变化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都要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五是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征地规模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将折抵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农用地转用计划实行指令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政府保护、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除国家、省重大能源、水利、交通和军事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单列外,其它城镇、村庄建设用地年度用地指标试行合理切块下达的管理办法。对切块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各地政府统筹安排,当年未使用的可结转下年使用。各地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把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在重点急需项目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重点项目的需要,以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项目用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向发展改革等部门申报核准或审批建设项目时,必须附国土资源部门预审意见;没有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六是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土地利用决不能“放开肚皮吃饱饭”。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珍惜土地、节约用地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一要严格按照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运用市场准入标准、经济杠杆和供地政策,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集聚效应;二要结合当地产业提升“选商引资”,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实现进口替代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项目,以最小的土地消耗实现产值利润最大化;三要按新的“双控”和绿化率标准配置土地,加大集中修建标准厂房力度,使有限的土地生产要素在流动中实现优化配置;四要研究拟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配置工业用地的新办法,实现有限的土地生产要素优化配置;五要完善出让土地合同签订与管理,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必须附具“双控”指标等约定,强化跟踪管理,对达不到投资强度、容积率和绿化率要求的,要追究用地者的违约责任;六要按国务院《决定》的要求,集中开展存量建设用地普查,努力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现有建设用地复耕形成的指标可不受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限制;七要研究鼓励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率的激励措施,激励“零增地技改”和“零增地招商”;八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标准,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九要在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关于“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已实施征地满两年而未供应的土地,按闲置土地的面积扣减下一年度的用地计划指标,具备耕作条件的土地交原土地使用者继续耕作”的规定,盘活农转用指标;十要积极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可按村庄整治项目核给建设用地复垦周转指标,实行封闭运行。村庄整治必须符合规划,以人均建设用地标准确定村庄用地规模,确保实现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逐步缩小,使国务院《决定》提出的“城镇建设用地扩大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原则落到实处;十一要建立市域、县域及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体系,全面实行土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努力走出一条适合浙江实际的工业化、城市化、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 (二)以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重点,强化矿产资源管理。 要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为重点,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矿业结构,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矿产资源利用方式,提升地矿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今年,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我们要按照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抓好落实。首先,要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提出我省整顿规范的实施方案。其次,要及时查处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加大对非法开采的打击力度,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矿山责令停产整顿。再次,要对历史遗留的点多矿小、矿业秩序不稳定的重点矿区继续组织专项整治,在制定矿区开发利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实现规范、有序开采。第四,制定有关政策和制度,建立矿产资源有序开发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整顿,建立科学规范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促进管理到位、有序开发、合理利用,确保矿产资源找得出、管得住、用得好。 二是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要在基本完成全省采矿权有偿使用的基础上,做好国有矿山企业采矿权的有偿使用工作。规范采矿权的行政授予和协议出让行为,不断完善采矿权市场的制度建设。继续严格控制新设采矿权,明年全省矿山总数控制在4600个以内,促进矿山企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完善采矿权出让所得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对市、县留存的80%出让所得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出让资金的作用。继续加大探矿权市场建设力度,稳步推进探矿权招、拍、挂出让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要按照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治理废弃矿山总数的60%的要求,落实年度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计划,再完成15%的矿山治理任务。2005年新启动50个省级“百矿示范”整治项目,各市、县也要新启动一批“千矿整治”项目。搞好2004项目的续治工作,指导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对“百矿示范”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绿色矿山”标准,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山企业管理水平。完善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备用金制度,适时调整提高备用金收取标准,确保备用金制度起到“新帐不欠”的作用。努力探索多种形式治理矿山生态环境,要把废弃矿山整治与造地改田、土地整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出台激励政策,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实现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是加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加强政府对地质勘查投资的研究,以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为重点,尽早落实2005年度地质工作计划,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合度。继续加大对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灾害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等基础性地质勘查工作的投入,适当加大对萤石、石灰石等重要矿产资源的勘查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勘查资金对我省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的投入。依据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激励政策,促进我省的民营资本投入国内外商业性找矿工作,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全面完成省部合作的浙江省农业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启动杭州市城市地质调查工作。围绕环杭州湾产业带、温台沿海产业带、金衢丽产业带的规划和建设,开展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继续推进杭嘉湖地区的地热调查和钻探验证工作,争取我省地热开发新突破。加强地质工作的质量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立项、招投标等管理体系,继续加大地质勘查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力度,全面提高地质工作质量。 五是要强化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要围绕矿业权市场建设,完善储量登记、统计、评审等制度,加强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开展重要地质成果数字化工作,促进地质资料成果转化利用,进一步提高利用效率。 (三)以编制新一轮规划为龙头,加强各项基础工作。 要按照落实“五个统筹”、“八八战略”和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修编“十一五”矿产资源规划,切实加强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认真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严格依法管地的基本依据。必须高度重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要坚持“保护、保障、挖潜和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护,就是依法保护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就是千万百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挖潜,就是清理消化闲置土地和盘活存量土地,包括通过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的潜力和提高现有建设用地利用效益的潜力,充分利用低丘缓坡等非耕地的潜力;集约用地,就是努力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要努力实现六个转变:即定位由专项规划向区域规划转变;工作任务由资源保护向资源保护和集约利用并重转变;规划方法由指标控制型向空间控制型转变;规划内容由耕地保护研究向综合研究转变;规划决策由政府决策向民主决策转变;规划实施由目标导向型向过程导向型转变。规划修编既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又要十分注重空间合理布局和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切实与城市、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互衔接,着力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当前:一要认真开展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调查评价,总结好规划编制与实施管理的经验和教训;二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进程,进一步摸清土地利用底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三要加强分析研究,科学测定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土地需求量与可供量,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四要在法定框架内,统筹安排规划期内各类用地,定性定量到地块,并留有一定的调控余地;五要研究制定实施规划的具体措施,尤其要落实加大村庄整理、建设用地复耕和优质园地通过整治划为基本农田等工作力度的措施;六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继续鼓励围垦造地和开荒造地,确保全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省政府决定今后每年围垦造地10万亩,要尽快编制规划,付诸实施。 二是启动全省“十一五”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工作。我省是全国较早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省份,1999被列为全国省级矿产资源规划试点之一。六年来,规划充分发挥了主导和协调整个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龙头作用。要在全面总结第一轮矿产资源规划工作的基础上,提出规划修编的总体思路和总体计划,启动全省“十一五”矿产资源规划的修编工作。规划修编要根据“十一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进一步明确规划重点,正确定位省、市、县三级规划的职能。认真选择并切实抓好规划修编试点,以积累经验,推动面上工作。要修订完善原有的规划管理办法,使之适应新的要求。继续严格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专项规划,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搞好矿山布局调整、矿业结构调整和矿产资源开采总量的调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萤石、石灰石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 三是扎实做好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2005年底,全省要基本完成县级土地更新调查任务。要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网络建设,加强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系统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数据库建设。基础数据库要严格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以保证全省数据结构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对国土资源重要基础数据库和相关系统建设成果要进行统一汇交和验收,确保信息共享的需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全省集体农用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出台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落实。制定出台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实施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土地登记自我举证,不断完善土地登记制度。同时,加强土地调查勘测、土地登记代理的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四)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归宿,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上防范征用农村土地等方面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征地工作。要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征用工作的通知》的同时,按照国务院《决定》的要求,健全征地程序,规范征地主体,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加强征地补偿费用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在征地程序中,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规定,重申:征地方案没有征求被征地村村民代表意见的不批;城镇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批;由于征地工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又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注意既要坚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要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处理好征地补偿标准和各项政策的衔接问题,正确处理解决实际问题和防止引起连锁反应的关系。着力探索建立征地工作的责任制度、争议仲裁机制、快速反应解决问题机制,努力从源头上解决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高度重视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决定》关于“严格依法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的要求,配合开展土地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要集中查处一批土地违法的大案要案,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查处违法案件要按照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尤其对 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尽早制订落实200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抓好实施。抓好重点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程,在全省选择8个县(市)开展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为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完成全省45个重点县(市)小流域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价做好准备工作。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全省避让地质灾害搬迁建房用地审查标准,规范避灾建房用地审批工作。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反应指挥系统、监测网络及预测预警系统,提高预报准确率,提高防灾救灾的应急反应能力。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体系建设。 (五)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年活动”为抓手,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 今年是实行改革以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的第一年,我们必须化更大的气力抓好国土资源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为提高国土资源管理能力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深化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省政府、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仍然要自觉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化”的要求,继续配备好各级领导班子,做好调整、充实、交流、轮岗等工作,建立和完善适应国土资源系统要求的干部管理制度。要注意培养使用好年轻干部。要切实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其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国土资源所干部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有关工作。市、县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确保基层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编制、经费三落实。事业的发展关键在人才,要制定和实施《浙江省国土资源系统人才规划纲要》,抓住人才吸纳、培养、使用三个环节,用好现有人才,引进适需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队伍素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切实做好老干部工作,全面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是认真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年活动。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的决定,今年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年活动,大力推进职能转变、职责到位、能力提高和作风好转,加强基础基层建设,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我们要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调研制定全省国土资源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若干意见。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日常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做好已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严格管理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稳步推进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建设,初步形成全省统一的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今后,凡是可以向社会公布的文件、办事程序、审批结果等涉及向社会公众服务的信息都应该在省级信息服务网站上发布。 四是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党建工作。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后,我们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只有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才能提高班子、带好队伍、做好工作。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各级党组织都要高度认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花更大的力气,抓好党的建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今年党建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广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实际制定教育活动方案。当前,要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向毛泽平、赖金泉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其次,要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健全各级党委和纪检组织,加强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力量。建立完善党委、纪委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班子团结。还要加强各级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保证监督作用。再次,要按照建立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的要求,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由于国土资源的稀缺性和配置上的双轨制,国土资源领域是当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领域。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使党员干部树立起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制度,每年进行检查,落实责任过错追究制度。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强化监督工作,尤其是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时,还要加强行政监督、层级监督、审计监督。今年,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对各市、县(市、区)土地出让金的审计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使国土资源系统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今年上半年,要召开国土资源系统如何提高参与治国理政能力的研讨会,联系实际,进一步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具体措施。 (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地勘、测绘工作再上新台阶。 省地勘局要继续加强地质勘查工作,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地质技术支撑。要进一步加大地勘工作的投入,拓宽地质工作的服务领域和市场地域,立足浙江,努力走出浙江,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要主动应对宏观调控,保持地勘经济稳健发展。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抓好技术升级,增强应对宏观调控的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加强管理,减少安全事故,提高经济增长质量,确保地勘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测绘工作要以中央领导同志对测绘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针,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测绘依法行政能力,统一监管能力,服务保障能力。重点要抓好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十一五”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测绘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基础测绘“十五”计划,在全省建立完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转变测绘经济增长方式,重视测绘科技和人才培训工作,实现测绘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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